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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优化实务》 ——综合设计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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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企业如人员优化,大家很容易就想到裁员。但裁员真的是华山一条路,我们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呢。

三顾认为企业人员优化的总体思路:


第一,可以先考虑部分员工协商待岗,员工调休,调薪的方式缓解企业的成本压力;

第二,如果实在不行,尽量采取协商解除的办法;

第三,最后一种就是经济性裁员,这是最后没有办法的办法。

 

关于协商裁员,以及经济型裁员如何操作,以及风险点的防控,在后续的专题中,会给大家一一讲解。今天我们先来说说员工协商待岗、调薪的合规操作。


待   岗


【需要特别提示】:如果可能,尽量采取灵活、轮岗上班等方式,待岗还是谨慎为之。如果确需待岗的,也应当着眼于未来复工的目的,待岗期间的必要培训、管理等措施还应当继续,以免大家脱离工作状态太久。同时,应当切实保护劳动者利益。


【与员工协商待岗】:一般情况下,只有在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待岗。如果企业未停工停产,企业单方面通知待岗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员工可能会仲裁请求补发工资差额,并以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安排待岗一定要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待岗协议》,并约定待岗期间工资标准,如书面签署协议确实存在困难,可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进行确定。


【待岗期间的待遇】人社部等五部门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意见”)中明确,待岗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发放生活费。


各地对于待岗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来规定,并与人社部意见一致,均区分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及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支付方式。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第一个月的工资支付标准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北京、江苏、广东、山东、内蒙模式,按照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支付工资;一种是上海、浙江、湖南等模式,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于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双方可另行约定工资支付标准,但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未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一般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或75%支付生活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此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操作时需注意当地规定的表述。


【待岗流程】第一阶段是待岗的征求意见或者民主协商阶段,该阶段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待岗能否获得劳动者理解,以及最大程度避免法律风险;第二阶段为签署协议阶段,即待岗开始;第三阶段为待岗期间;第四阶段为待岗的终止,即用人单位恢复生产或劳动者待岗情形消失,待岗终止。


【待岗风险】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待岗,则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1.劳动者要求恢复工作岗位,以及工资待遇补偿。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或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如根据法律规定投诉或举报,用人单位还面临行政处罚。


调   薪

【合规降薪的操作方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调整薪酬,那企业应如何合法的操作?


首先,要以协商一致作为降薪的前提。企业应当及时向劳动者公开企业生产经营,说明企业困难情况,摆事实,讲依据,争取员工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企业在制定降薪方案时要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员工个人及家庭情况。


其次,要注意降薪幅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与员工进行协商,目前大部分企业选择薪酬调整范围在20%-30%之间。另,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若在此期间,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降薪后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再次,企业要确保协商程序的合法性。企业要让员工参与到调整薪酬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员工及各渠道的意见。因疫情的原因,不便于集中当面沟通的,尽量采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有效的电子邮件、微信、短信、EMS邮寄送达的方式向员工通知相关事宜,并注意收集员工反馈信息,保存相关证据,防范法律风险。


最后,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和员工签署《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按变更后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调整薪酬方案期间,企业可以优先安排之前有未休年假、或休息日加班未补休的员工补休,在此期间补休的发放正常工资即可,不需要按照加班双倍、以及未休年假三倍工资支付。


   【违法降薪的风险】有很多企业因疫情受损严重,企业为降低支出便直接下发通知降低员工工资甚至不发放工资,此操作对企业来讲会面临更大的风险或损失。劳动合同法虽然赋予企业单方降薪权利,但限于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情况,其他情形均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企业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亦不属于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形,无故降薪,劳动者可以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我们再推荐两种方式,供企业参考。

①灵活用工。这是一种区别于固定全职、基于企业用人需求,实时雇佣人才的用工方式。通过灵活用工方式,企业可以适当拆分员工的工作时间,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实现随时使用、随时停止,既完成了业务需求,也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

②合伙人制。在合伙人制模式中,员工和公司由雇佣关系变成一种承包、合作合伙的关系。通过修改结算身份,双方只签订基本工资,其他服务通过买卖实现,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企业与员工也是唇齿相依,企业既要为企业长远打算,也要为员工着想;员工也要体谅企业的难处。企业与员工共同面对困境、共克时艰、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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